推广节能建筑也需“激励”

建立节约型社会,建筑节能越来越受到重视。今年建设部更是出台相应规定,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节能住宅作为今后开发的“规定动作”。据了解,我市从2000年就开始强制实行建筑节能标准,先是要求达到节能30%,2018年起要求新建商品住宅达到节能85%。

据市建委科技处处长杨志明讲,国家一直在倡导发展节能建筑,降低能源消耗,有关专家预测,未来几年中,我国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比例将上升至40%,超过工业、交通、农业等其他行业,居各能源消耗之首。早在1999年建设部就已出台管理办法推广节能住宅,但由于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一直不够完善,所以节能建筑并未普遍推广起来。

我市推广节能建筑比较早,目前新建住宅均已实现节能50%,但开发商在建节能住宅时心情并不愉悦。

为什么开发商对节能建筑的发展只做不认?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节能建筑是在建筑设计施工过程中为外墙和屋顶增加保温材料、外窗采用双层中空玻璃,以达到节能目的。因此,建造节能住宅的成本要比普通住宅高出10%左右,每平方米售价也“水涨船高”高出100-200元左右,而且,建造节能建筑与传统的工艺不同,施工要求高。一些开发商认为,节能建筑与普通住宅从表面上看差别不大,算不上一个卖点,房价提高倒是让购房者增加了负担,而且购房者在短期内也感受不到节能住宅所带来的实惠,所以对节能住宅并不太“感冒”,致使开发成本白白增加没有意义。

对于开发商的这些看法,杨志明认为,主要还是政策法规和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,尚未形成一套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。如果能采取“大棒”和“胡萝卜”并举的措施,一面用法规、处罚、征税等手段强制推行,一面再通过减免税收、示范、奖励等措施来推动建筑节能快速的发展,相信人们对节能住宅会有进一步认识,真正形成“叫好又叫座”的局面。